我国电子商务行业正步入一个重要的发展期,切实加强网络诚信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互联网企业和数字服务产业适应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迫 切需要。“十一五”期间,国务院信息办等联合发布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重点提出了要着力完善支撑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协调发展的要求。然而,随着我国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网络诚信缺失的现象也日益突显,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并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为电子商务第三方认证奠定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
由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在2005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商会协会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整规办发[2005]29号) 中就重点提出: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有利于维护行业利益和促进行业发展,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实施宏观调控。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文件)中又进一步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群众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信用体系建设,2007年整规办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文件中,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给出了具体要求,并公布了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为首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2010年12月,在第十三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上正式挂牌成立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中国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平台。本着引导和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的宗旨,建立公平公正的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中国电子商务信用认证平台开展了诚信网站认证等一系列行业信用评价的具体工作,助推行业发展走上健康轨道。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服务中心2011年7月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研究报告》显示:2011年4月份处理钓鱼网站2635个,截止4月份,累计认定并处理钓鱼网站46477个。同时,报告也指出我国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主要问题在于第三方机构缺乏权威性,协调机构缺乏行政效力和法律效力。
十二五规划及2011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服务业,另一方面更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中万网络网站认证中心作为中国电子商务、互联网行业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法对诚信网站认证开展工作,将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的转型升级,对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